银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银龙股份(603969)公司公告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相关会议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李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2.根据本次谢志峰先生所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真女士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及工作表现,我们认为:李真女士具有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3.同意《关于选举李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张跃进 任润堂 马培香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