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龙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志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谢昭庭女士出具的《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谢志峰 | 184,550,986 | 21.67% |
谢昭庭 | 18,922,500 | 2.22% |
合计 | 203,473,486 | 23.89% |
二、承诺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判断,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志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谢昭庭女士承诺:自2023年9月4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内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