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龙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区双江道62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43,829,995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0.225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志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全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6人,视频通讯出席3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全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部为现场出席);
3、 董事会秘书谢昭庭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管全部列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列席7人,视频通讯列席1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43,829,995 | 100 | 0 | 0 | 0 | 0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43,829,995 | 100 | 0 | 0 | 0 | 0 |
3、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43,829,995 | 100 | 0 | 0 | 0 | 0 |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43,829,995 | 100 | 0 | 0 | 0 | 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890,322 | 100 | 0 | 0 | 0 | 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项议案已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凯、杨小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