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龙股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拟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76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7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元/股(含),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于2024年2月8日披露了《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21%,回购最高价格为人民币5.1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人民币4.16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4.49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7,749,93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支付资金总额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回购
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8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经内部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回购前 | 回购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17,514,000 | 2.05% | 17,514,000 | 2.05%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837,250,000 | 97.95% | 837,250,000 | 97.95% |
其中:回购专用账户 | 0 | 0 | 3,950,000 | 0.46% |
合计 | 854,764,000 | 100% | 854,764,000 | 100%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为3,950,0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