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集团: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获得财政补助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28  国泰集团(603977)公司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收到及分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999,091.34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文件本期发生额
发生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军工新材料项目由江西省财政厅拨付2,710,445.53与收益相关
增值税即征即退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由北京市税务局东城分局(支库)、国家金库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库(代理)拨付2,264,203.79与收益相关
企业扶持发展资金由新余市仙女湖区观巢镇人民政府拨付1,673,002.22与收益相关
科技创新补助资金由宜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拨付1,386,595.00与收益相关
重点企业落户项目补助根据《赣江新区关于支持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赣新管发[2022]6号,由赣江新区创新发展局拨付785,500.00与收益相关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项目资金依据《宜春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宜市工信投资发[2022]71号,由宜春市工信局和宜春市财政局拨付620,000.00与收益相关
工业奖励补助资金依据中共丰城市委办公室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丰办发[2022]10号文,由丰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500,000.00与收益相关
收到“双提升”兑现奖励依据《关于下达第一批南昌市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提升”兑现奖励项目的通知》,(洪科字[2023]258号文),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拨付419,600.00与收益相关
社保补贴由崇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付334,871.68与收益相关
研发后补助

依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南昌市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项目(第一批)的通知》(洪科字[2023]259号文),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拨付

278,000.00与收益相关
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依据宜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宜财行指[2023]85号文,由江西丰城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拨付250,000.00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43号),由南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宜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等拨付230,564.30与收益相关
科技专项资金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宜春市“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锂电产业链重大科技项目的通知》由高安市科学技术局拨付200,000.00与收益相关
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由曲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拨付189,494.00与收益相关
其他10万元以下的零星补助项目/141,684.41与收益相关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1,983,960.93
军工新材料项目由江西省财政厅拨付3,087,798.92与资产相关
搬迁项目技术改造建设补助资金依据崇府办财抄字[2013]703号文件,由崇仁县财政局拨付375,000.00与资产相关
新厂区搬迁项目技改补助资金依据《关于江西新余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产区搬迁项目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的函》,由新余市孔目江生态经济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拨付201,326.37与资产相关
其他10万元以下的零星补助项目/351,005.12与资产相关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015,130.41
合计15,999,091.34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