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集团: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临022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全资子公司江西三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石有色”)
2、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物流”)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500万元,其中对三石有色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对宏泰物流担保金额13,500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实际为三石有色、宏泰物流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5,000万元和27,411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实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411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逾期或违规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三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和促进下属子公司三石有色、宏泰物流经营发展,应三石有色、宏泰物流银行授信担保申请,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两家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500万元,其中对三石有色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对宏泰物流担保金额13,500万元,具体担保内容以银行审批后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三石有色
公司名称:江西三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9日注册资本:23,0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吴建波经营范围:钽铌、有色金属、稀土产品及原材料加工、销售(以上项目涉及前置许可和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货物进出口(凭进出口备案登记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三石有色100%股权。
三石有色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科目 | 2023.12.31/2023年度 (经审计) | 2024.3.31/2024年1-3月 (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242,372,817.63 | 285,813,113.69 |
净资产 | 215,900,045.98 | 214,632,745.56 |
营业收入 | 22,906,869.75 | 5,978,026.55 |
净利润 | -6,869,216.48 | -1,267,300.42 |
资产负债率 | 10.92% | 24.90% |
(二)宏泰物流
公司名称: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34,466.095433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杨梓镇马桥村法定代表人:李跃林经营范围:货物运输、配送、仓储、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制作以及相关的物流信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宏泰物流45%股权,其他股东方为:潘忠华(占宏泰物流注册资本33%)、张艺博(占宏泰物流注册资本22%)。宏泰物流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3.12.31/2023年度 (经审计) | 2024.3.31/2024年1-3月 (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743,415,760.61 | 645,256,934.79 |
净资产 | 350,327,121.68 | 351,924,905.06 |
营业收入 | 35,577,983.04 | 8,641,044.26 |
净利润 | 7,847,161.57 | 1,517,995.94 |
资产负债率 | 52.88% | 45.46%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三石有色
担保方式:一般保证责任担保;
授信银行: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孔目江支行;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担保期限:1、本合同担保的每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时起至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2、单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保证期间自最后一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3、如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三年。
(二)宏泰物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授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
担保金额:1.35亿元人民币,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为三石有色提供一般保证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和促进三石有色的经营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三石有色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财务信息和资金使用情况能够进行实时监控和掌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较小,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为宏泰物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长峰廊道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本次担保是按认缴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整体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总额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的担保,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5,4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5%。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逾期或违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