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09  国泰集团(603977)公司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8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江西九江国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并建设含能材料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国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暨建设含能新材料生产线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21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公司经营投资需要,拟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调整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44.58亿元,调整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49.68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授信主体授信银行调整前拟授信额度调整后拟授信额度授信 期限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00020,000一年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00020,000一年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00020,000一年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30,00030,000一年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10,00010,000一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支行20,00020,000一年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30,00030,000一年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30,00030,000一年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15,00015,000一年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10,00010,000一年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100,000100,000一年
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分行20,00020,000一年
江西国泰利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1,0001,000一年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002,000一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支行1,0001,000一年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1,0001,000一年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002,000一年
江西虔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1,0001,000一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支行1,0001,000一年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800800一年
北京太格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5,0005,000一年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5,0005,000一年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3,000一年
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002,000一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营业部500500一年
江西澳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营业部500500一年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01,000一年
江西三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孔目江支行5,0005,000一年

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

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30,00030,000五年-七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30,00030,000五年-七年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30,0000五年-七年
江西九江国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080,000五年-十年
合计445,800496,800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以公司实际发生融资金额为准。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计使用授信额度10.82亿元,未使用额度21.44亿元。

上述授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根据实际情况在金融机构之间调整授信单位的范围和授信额度的分配,调剂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授信额度,签署相关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三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三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22号)。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物流”)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办理3亿元固定资产贷款,公司按持有宏泰物流45%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35亿元。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宏泰物流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以银行审批后宏泰物流实际发生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22号)。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