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17  国泰集团(603977)公司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陆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若陆明先生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同意由陆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陆明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年临025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6月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年临026号)。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