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集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的提示性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非控股股东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集团”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江钨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1,062,152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5.77%减少至 5.00%。
2024 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27号)。江钨集团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拟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18,637,25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2024年8月30日,公司收到江钨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88号 |
法定代表人 | 郭永忠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20,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000756764553P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经营范围 | 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的开发;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加工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有色金属生产相关材料、矿产品及其加工产品、有色金属产品、机械、电子设备、汽车零部件的加工、生产及销售;有色金属生产相关的技术服务;综合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对外贸易经营(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03年12月26日 |
经营期限 | 2003-12-26至无固定期限 |
主要股东 |
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88号 |
联系电话 | 0791-86299078 |
传真 | 0791-86299078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江钨集团于 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29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卖出公司股份476.32万股,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降低至 5.0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说明
江钨集团不存在一致行动人;江钨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其他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江钨集团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 35,825,352 | 5.77 | 31,062,152 | 5.00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6月1日披露的《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27号),江钨集团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拟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212,416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424,834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目前,江钨集团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上述减持计划规定的减持期间内,也未决定是否持续减持公司股份。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江钨集团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江钨集团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公司会密切关注江钨集团减持公司股票的进展情况,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