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