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肖爱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相同。肖爱明先生的简历如下:
肖爱明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毕业,会计师。2005年3月至2007年9月就职于三洋电机(蛇口)有限公司,担任会计、成本会计;2007年9月至2008年12月就职于鸿福泰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担任成本主管。2017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市照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2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成本主管、财务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总经理、新星轻合金材料(郑州)有限公司监事、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洛阳市正豫铝基材料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肖爱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