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8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监事推举监事谢志锐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讨论,选举谢志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3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 10 月19日
附:谢志锐先生简历谢志锐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1年毕业于广东司法学院,本科学历。1991年至1995年任职于广东郁南县司法局;曾担任广东桃园律师事务所主任,目前为广东枫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志锐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3,4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