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关于持股5%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楼奕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297,6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所得。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楼奕霄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即2024年5月29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期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29,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楼奕霄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8,297,626 | 5% | 协议转让取得:8,297,626股 |
备注:(1)上表中“持股比例”按2024年4月30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楼奕霄 | 不超过:829,776股 | 不超过:0.5%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829,776股 | 2024/5/29~2024/8/26 | 按市场价格 | 协议 转让 | 个人资金需求 |
备注:(1)上表中“持股比例”按2024年4月30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2)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公司持股5%股东楼奕霄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公司股价变动、监管部门政策变化情况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在减持计划期间,若
楼奕霄先生实施减持,其将不再为公司大股东,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减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