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当期行权条件及1名激励对象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公司决定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8.8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交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上述38.82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5月6日办理完毕。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320万份股票期权已全部注销。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