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8-16  深圳新星(603978)公司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新星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45.5429%减少至44.1908%,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3521%。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号”文核准,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发行了59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9,5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0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2日;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1号文同意,公司59,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星转债”,债券代码“113600”。“新星转债”自2021年2月1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的初始价格为23.8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0.00元/股。

自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4日,“新星转债”累计转股5,077,500

股,公司总股本由165,955,099股增加至171,032,599股,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45.5429%减少至

44.1908%,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3521%。

二、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陈学敏

姓名陈学敏
性别
身份证号11010519621029****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之窗花园*栋*室
公司任职董事长兼总经理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居住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2: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03859000
注册资本1,1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学敏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1A2栋A2栋903E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证券、保险、银行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时间2008-09-27
股东陈学敏持股1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3: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00298255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学敏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1A2栋A2栋903B
经营范围轻金属材料、轻合金材料的测试(不含生产项目);投资有色金属项目;从事广告业务;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成立时间2011-03-03
股东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7.212%,陈学敏持股23.8094%,夏

勇强持股19.3876%,刘月明持股15.8624%,颜荣标持股3.525%,余跃明持股3.4012%,卢现友持股3.4012%,叶清东持股3.40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2024年8月6日)本次变动后 (2024年8月14日)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陈学敏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111,77421.157435,111,77420.5293
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262,28015.222425,262,28014.7704
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206,6409.163115,206,6408.8911
合 计75,580,69445.542975,580,69444.1908

注:上述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新星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新星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