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关于在全资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全资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出方名称: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新星”)
? 调入方名称:全资子公司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松辉”)
? 本次担保调剂金额及调剂后担保额度:本次担保调剂金额0.5亿元;洛
阳新星将未使用担保额度0.5亿元调至赣州松辉,调剂后公司为赣州松辉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亿元,公司为洛阳新星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5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洛阳新星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
11.0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全资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1.0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赣州松辉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0.5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4日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赣州松辉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担保格式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2024年度担保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将符合担保额度调剂条件的全资子公司洛阳新星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0.5亿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赣州松辉。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公司为洛阳新星提供的担保额度由11亿元调减至10.5亿元;公司为赣州松辉提供的担保额度由0.5亿元调增至1亿元。本次调剂对象均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调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内部担保额度调剂有利于保障全资子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调入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较大的偿债风险,本次担保额度调剂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1,588.32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1.20%;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9,394.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9.8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