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代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262,28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80%;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岩代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6,615,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26.1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5%。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7,011,39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02%;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38,763,795股(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质押32,148,795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50.3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64%。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岩代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 3,690,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4.61%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87%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 |
持股数量(股) | 25,262,280 |
持股比例 | 12.8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6,615,00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26.19%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3.35% |
注: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2024年10月25日公司总股本计算经与岩代投资确认,本次解除质押的部分股份后续暂无再质押的计划,若后续存在股份质押计划,岩代投资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
陈学敏 | 36,542,474 | 18.51% | 32,148,795 | 32,148,795 | 87.98% | 16.29% | 0 | 0 | 0 | 0 |
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 | 25,262,280 | 12.80% | 10,305,000 | 6,615,000 | 26.19% | 3.35% | 0 | 0 | 0 | 0 |
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 | 15,206,640 | 7.70% | 0 | 0 | 0.00% | 0.00% | 0 | 0 | 0 | 0 |
合计 | 77,011,394 | 39.02% | 42,453,795 | 38,763,795 | 50.34% | 19.64% | 0 | 0 | 0 | 0 |
注: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2024年10月25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