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诚信: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诚 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信”或“公司”)2025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对金诚信2025 年度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 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梁奋、马青海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6 年4 月22 日-2026 年4 月24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梁奋、刘鑫、宋欢、冯浩轩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大额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及承诺履行情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查看财务报告及相关 资料,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及行业近期变化情况;
2、察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章程、建立或更新的内控制度文件、持续督导期间的股东会、 董事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相关资料等;
4、查阅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金诚信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及其他公 司治理相关的制度和文件,审阅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董事会和临时股东会的 会议通知、决议和其他会议资料。同时,现场检查人员还查阅了《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诚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 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内部控制环境良好,风险控制 有效。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2025 年6 月取消)文件、 会议记录进行了检查,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并查阅 了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及其支持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诚信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金诚信关联交易的制度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和公告文件, 查阅了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并与金诚信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诚信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 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开户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原 始凭证和银行对账单、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等资料,同时查阅 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关于募集资金支出和使用的决策程序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诚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自募集资金到位后至本报告签署日,金诚信对 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 情形,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 查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诚信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 机制进行了规范,相关的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金诚信所涉相关行业信息和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时 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进行沟通,了解近期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 司经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诚信经营模式、经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公 司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金诚信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 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 交易、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和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总体运行良好,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问题,无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 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金诚信积极配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访谈和资料 查阅,并及时提供检查所需资料,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银河证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 导》的有关要求,对金诚信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 银河证券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金诚信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股东会、董事会 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奋
马青海
梁奋
马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