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华集团: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3/1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8,000万元~12,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316.66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3.31%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8,699.51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3.34元/股~4.52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2024年3月19日披露的《吉华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公司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元/股(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事项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
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从2024年6月25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9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316.6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3.31%,回购的最高价为4.52元/股、最低价为3.3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699.5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