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与会监事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监事会主席黄敏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有利于降低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安徽”)负债率,进一步提升泉峰安徽盈利能力,符合泉峰安徽长期发展需要。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