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4-006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号公司101报
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36,802,06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2.339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杨文亚先生出席会议;董事、总经理章鼎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李江先生、李江南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36,743,868 | 99.9574 | 37,300 | 0.0272 | 20,900 | 0.0154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A股 | 136,743,868 | 99.9574 | 37,300 | 0.0272 | 20,900 | 0.0154 |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36,681,068 | 99.9115 | 100,100 | 0.0731 | 20,900 | 0.0154 |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36,681,068 | 99.9115 | 100,100 | 0.0731 | 20,900 | 0.0154 |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 | |||||
A股 | 136,681,068 | 99.9115 | 100,100 | 0.0731 | 20,900 | 0.0154 |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36,681,068 | 99.9115 | 100,100 | 0.0731 | 20,900 | 0.0154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 72,800 | 55.5725 | 37,300 | 28.4732 | 20,900 | 15.9543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第1项、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傅扬远、李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