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与会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向下修正“泉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9.19元/股,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8.12元/股,根据《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本次修正后“泉峰转债”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9.19元/股,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泉峰转债”转股价格由22.24元/股向下修正为9.19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下修正“泉峰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50万元(不含税)。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