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需要,公司拟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8月)》。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铝等期货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