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泉峰汽车”)
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精密”)一致行动人
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64,671,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1%,本次泉峰中国投资质押6,0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28%,占公司总股本的1.64%。?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及其一致行动人泉峰中国投资、德润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德润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2,246,515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4.4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
57,7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5.56%,占公司总股本的15.80%。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获悉泉峰中国投资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本次质押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 泉峰中国投资 | 否 | 6,000,000 | 否 | 否 | 2026-4-2 | 解除质押登记日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 9.28 | 1.64 | 为泉峰汽车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
| 合计 | - | 6,000,000 | - | - | - | - | - | 9.28 | 1.64 | - |
2、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
| 泉峰精密 | 72,000,000 | 19.72 | 20,000,000 | 20,000,000 | 27.78 | 5.48 | 0 | 0 | 0 | 0 |
| 泉峰中国投资 | 64,671,068 | 17.71 | 31,700,000 | 37,700,000 | 58.30 | 10.33 | 0 | 0 | 0 | 0 |
| 德润控股 | 25,575,447 | 7.00 | 0 | 0 | 0 | 0 | 0 | 0 | 25,575,447 | 0 |
| 合计 | 162,246,515 | 44.44 | 51,700,000 | 57,700,000 | 35.56 | 15.80 | 0 | 0 | 25,575,447 | 0 |
注:上表中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加总数值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尾差。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影响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泉峰中国投资股份质押业务主要系为泉峰汽车生产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目前,泉峰中国投资及泉峰汽车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此次质押不设置平仓线及预警线,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质押风险可控。
三、其他说明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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