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关于为安徽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982证券简称:泉峰汽车公告编号:
2026-025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安徽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安徽”) | 10,000.00万元 | 79,803.73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327,614.0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45.93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不适用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泉峰安徽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7月8日,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
(二)内部决策程序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5月2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欧元和2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月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本次为泉峰安徽提供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100% | ||
| 法定代表人 | 潘龙泉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500MA2W8DA02L | ||
| 成立时间 | 2020年9月21日 | ||
| 注册地 | 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9号 | ||
| 注册资本 | 113,953.26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模具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27,356.57 | 230,139.80 | |
| 负债总额 | 172,027.08 | 170,571.13 | |
| 资产净额 | 55,329.49 | 59,568.67 | |
| 营业收入 | 22,833.10 | 113,564.01 | |
| 净利润 | -4,239.18 | -10,517.84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担保的主合同:2026年7月8日至2027年7月8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债权人与泉峰安徽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
担保的主债权:债权人依据与泉峰安徽在2026年7月8日至2027年7月8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债权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亿欧元和人民币
亿元的担保。上述担保事项金额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7月8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和1亿欧元(合计约为人民币327,614.00万元),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5.93%,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9,803.73万元和2,620.70万欧元(合计约为人民币100,144.03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