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2026 年8 月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通知 于2026 年8 月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 应到董事7 人,实到董事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2026 年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 年半年度 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