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美生物: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2026 年4 月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2026 年4 月17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怀庆主 持,应出席董事9 名,实出席董事9 名,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 案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 年5 月25 日召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