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承立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9)。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