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润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20  恒润股份(60398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欧洲工业园A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2,231,70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311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总经理周洪亮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

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公司董事长承立新先生因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顾学俭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2,213,70499.944218,0000.0558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0,865,56495.76151,366,1404.2385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0,865,56495.76151,366,1404.2385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0,865,56495.76151,366,1404.2385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0,865,56495.76151,366,1404.2385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0,865,56495.76151,366,1404.2385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0,865,56495.76151,366,1404.23850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0,865,56495.76151,366,1404.23850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2,213,70499.944218,0000.0558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378,64098.711218,0001.2888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是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远、储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