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润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承立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4,949,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0%;承立新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51,51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8.73%。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承立新先生家属的通知,获悉承立新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承立新 | 否 | 3,900,000 | 否 | 是 | 2024年5月14日 | 至出质人相关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 北京海国翠微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20 | 0.88 |
1,100,000 | 否 | 是 | 2024年5月14日 | 至出质人相关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 北京海国智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7 | 0.25 |
注:上述2笔补充质押业务对应的原质押业务,原定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因承立新先生当时无法办理后续事宜,该等股份未解除质押手续,仍处于质押状态。详见公司于
2024年1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根据相关协议,原质押业务质押到期日至出质人相关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2024年5月15日,股东承立新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承立新 | 74,949,421 | 17.00 | 46,510,000 | 51,510,000 | 68.73 | 11.68 | 0 | 0 | 0 | 0 |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上述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质押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