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润股份: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股网  2024-06-22  恒润股份(60398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日,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周洪亮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835,0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9%;佳润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润国际”)持有公司股票2,215,4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0%;智拓集团(香港)网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拓集团”)持有公司股票1,981,8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5%。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周洪亮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7,70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75%,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若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4,40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00%;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7,70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75%。

佳润国际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2,215,493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50%。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智拓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1,981,824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45%。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周洪亮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30,835,0646.99%IPO前取得:30,835,064股
佳润国际投资有限公司5%以下股东2,215,4930.50%IPO前取得:2,215,493股
智拓集团(香港)网路咨询有限公司5%以下股东1,981,8240.45%IPO前取得:1,981,824股

注:上述持股数量包括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周洪亮不超过:7,708,000股不超过:1.75%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408,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7,708,000股2024/7/15~2024/10/14按市场价格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个人资金需求
佳润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不超过:2,215,493股不超过:0.50%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215,493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215,493股2024/7/15~2024/10/14按市场价格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自身经营及资金需求
智拓集团(香港)网路咨询有限公司不超过:1,981,824股不超过:0.45%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981,824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981,824股2024/7/15~2024/10/14按市场价格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自身经营及资金需求

说明:

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若上述减持主体采用大宗交易减持,减持期间为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10月14日。

3、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减持股数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股数计算。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周洪亮先生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关于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重要承诺:

(1)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该承诺不因其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③如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④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若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的承诺

①如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②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5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减持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 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佳润国际、智拓集团曾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关于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重要承诺:

(1)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发生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及其他法律文件记载的营业期限届满且本公司股东会决定不再延长营业期限的情况外,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

(2)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的承诺

除发生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及其他法律文件记载的营业期限届满且本公司股东会决定不再延长营业期限的情况外,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5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周洪亮先生、佳润国际、智拓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周洪亮先生、佳润国际、智拓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减持期间,周洪亮先生、佳润国际、智拓集团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