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2  兆易创新(603986)公司公告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兆易创新”)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一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合计四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或即将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已不满足激励对象资格,因此,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由1018人调整为1014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81.34万股调整为1,079.92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7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3年7月21日为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14名激励对象授予1,079.92万股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