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关于拟对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查股网  2024-03-29  兆易创新(60398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4-022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科技”或“标的公司”)

? 投资金额:15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易创新”)持有长鑫科技约1.88%股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长鑫存储技术有限公司(长鑫科技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存储”)过去12个月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按相关规定履行适当决策程序并披露。

? 本次交易尚待协议各方履行适当审批程序,审批结果及各方实际增资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标的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因研发进度、市场环境、宏观政策等因素影响,经营发展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自公司2020年首次对长鑫科技投资以来,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通过强化协同联动,在存储器业务领域持续深化合作,加强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合作共赢。长鑫科技目前正在开展新一轮股权融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5亿元人民币参与长鑫科技本轮增资。

公司将与长鑫科技、早期股东合肥长鑫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长鑫集成”)、合肥清辉集电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辉集电”)和合肥集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集鑫”)签署《关于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除公司外,长鑫科技本轮融资包括长鑫集成、合肥产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名投资人,融资规模共计108亿元,本轮所有投资人均以相同条款及价格与长鑫科技、上述早期三位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并将签署《关于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共同参与长鑫科技增资事项。本轮增资前,公司持有长鑫科技约0.95%股权。本轮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长鑫科技约1.88%股权。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朱一明先生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朱一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同时,朱一明先生目前为长鑫科技的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标的公司长鑫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自2020年以来,公司与长鑫科技的全资子公司长鑫存储在DRAM产品采购及代工服务等方面开展业务合作。公司2023年与长鑫存储开展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兆易创新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4年日常交易情况,截至3月28日,公司从长鑫存储采购DRAM产品约1.8亿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履行适当决策程序并披露。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公司名称: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MWUT60Q

成立日期:2016-06-13

法定代表人:赵纶

注册资本:5,363,300万元人民币(待收到本轮融资全部投资方的增资款后,

近期将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5,777,094.22万元人民币)住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工业园兴业大道388号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加工;电子产品销售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研发、设计、委托加工、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软硬件产品的设计、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的销售;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技术检测;设备、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登记的股东情况:合肥清辉集电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4.3204%,合肥长鑫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2.4265%,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8001%,合肥集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9.392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8.8761%等。

(三)本次投资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对比

投资标的长鑫科技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研发、设计、销售等业务。本次增资前后,标的公司长鑫科技预计仍将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增资前本次增资后
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合肥清辉集电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04,375.4924.32%1,304,375.4922.58%
2合肥长鑫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666,469.2312.43%704,783.5112.20%
3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525,607.389.80%525,607.389.10%
4合肥集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3,736.389.39%503,736.388.72%
5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476,049.458.88%476,049.458.24%
6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095.820.95%108,567.241.88%
7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42,082.680.78%57,408.390.99%
8合肥产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111.411.92%
9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49,808.560.86%
10广州科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314.280.66%
11工融金投(北京)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314.280.66%
12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22,988.570.40%
13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22,988.570.40%
14安徽和壮高新技术成果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62.860.13%
15中建材(安徽)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62.860.13%
16合肥产投高成长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31.430.07%
17其他42家股东1,793,883.5633.45%1,793,883.5631.06%
合计5,363,300.00100.00%5,777,094.22100.0%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认缴出资比例之和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增资协议其他主体基本情况

(一)合肥清辉集电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W9Q2C0X成立日期:2020-09-30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清辉长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1,370,100万元人民币住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路368号格易集成电路合肥基地项

目办公室楼辅楼205室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商业经营管理;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公共关系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咨询;市场分析调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情况:合肥芯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0912%合伙份额,合肥长鑫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8.9015%合伙份额,合肥清辉长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0.0073%合伙份额。

(二)合肥长鑫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MWW1B93

成立日期:2016-06-13

法定代表人:丁增长

注册资本:271,505.0505万元人民币

住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6号海恒大厦52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情况: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三)合肥集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W0QEU5B

成立日期:2020-07-14

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集鑫硕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代表:王远鹏)

出资额:528,919.428437万元人民币

住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空港经济示范区玉兰花路东侧合肥空港动植物检验检疫进境指定口岸办公楼110室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情况:合肥集鑫肆拾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90.5495%合伙份额,合肥集鑫零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7.3779%合伙份额,香港集鑫有限公司持有2.0725%合伙份额,合肥集鑫硕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0.0001%合伙份额。

四、投资标的定价依据

长鑫科技本轮融资估值定价,基于其当前业务开展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参考市场化询价及第三方机构的资产评估结果,并经长鑫科技与公司在内的各方投资人协商和谈判,最终确定本轮融资投前估值约为人民币1,399.82亿元。以此为定价依据,按照长鑫科技全部注册资本536.33亿元人民币计算,长鑫科技本轮增资价格为人民币2.61元/每一元注册资本,公司与其他投资者参与本轮融资的价格相同。

五、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增资和认缴

公司将以人民币15亿元认购长鑫科技新增注册资本(以下简称“增资额”)。公司与其他投资者参与本轮融资的价格相同,均以人民币2.61元/每一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参与增资。增资价款超出增资额的部分计入长鑫科技的资本公积,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投资人名称增资价款 (人民币元)增资额 (人民币元)计入资本公积金额 (人民币元)
1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000.00574,714,200.00925,285,800.00

(二)增资价款的缴付及用途

公司应在交割条件满足日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将其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增资价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至长鑫科技指定的账户。在公司付款完成后五

(5)个工作日内,长鑫科技应向公司递交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出资证明书。

本次交易的增资价款应用于长鑫科技动态随机存取存储芯片(DRAM)等相关业务推进(包括设计、研发、扩大生产运营等)、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参控股子公司股权投资,以及此外长鑫科技董事会批准的其他用途。

(三)违约与提前解除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项下的义务,或其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项下的任何陈述与保证在重大方面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具有重大误导性的,则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该方为“违约方”)。在此情况下,违约方应在收到守约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的三十(30)日内对其违约予以补救。如果该三十(30)日(或者各方同意的其他宽限期限)届满时违约方仍未对违约予以补救(或者补救之后仍然不符合本协议和其他交易文件下的约定、陈述或保证),则守约方有权在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后解除本协议。如果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已经明确表示(通过口头、书面或行为)其将不履行本协议下的主要义务,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已经致使各方不能实现本协议的基本目的,则守约方有权在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后解除本协议。在违反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的情况下,违约方应对由于其违约行为所引起的守约一方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四)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适当签署后生效,生效后即对各签署方具有约束力。同时各方确认,对于兆易创新而言,本协议之生效还需经兆易创新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

六、本次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

本次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公司与长鑫科技的战略合作关系,强化协同联动,加快产能布局,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支持,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业务长远发展需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对公司2024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对长鑫科技增资后,公司占长鑫科技的股权比例较低,不具有对长鑫科技的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尚需协议各方履行适当审批程序,审批结果及各方实际增资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的标的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因研发进度、市场环境、宏观政策等因素影响,经营发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投资事项,遵循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公司将《关于拟对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2.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本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允的交易原则,是交易各方经自愿平等共同协商确定,有利于公司经营和战略发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2)该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本次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同意公司对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事项。

3. 董监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联董事朱一明先生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该投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对外投资关联交易事项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朱一明先生、InfoGrid Limited(香港赢富得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3 月 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