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4-057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登记日:2024年6月3日
?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678.14万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4年5月14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3.2024年5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4年5月15日2.授予数量:678.14万股3.授予人数:45人4.行权价格:59.18元/股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总额的10%。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股) | 占授予期权总数的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何卫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11.19 | 1.65% | 0.02% |
胡洪 | 董事、副总经理 | 142.86 | 21.07% | 0.21% |
李红 | 董事 | 46.88 | 6.91% | 0.07% |
李宝魁 | 副总经理 | 46.88 | 6.91% | 0.07% |
李晓燕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33.57 | 4.95% | 0.05% |
孙桂静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33.57 | 4.95% | 0.05% |
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39人) | 363.19 | 53.56% | 0.55% | |
合计(45人) | 678.14 | 100.00% | 1.02% |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股票期权授予后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3)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未来48个月内分四期行权。
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 | 自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 | 自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授予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 | 自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授予股票期权 第四个行权期 | 自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4年6月3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 期权名称:兆易创新期权
2. 期权代码(分四期行权):1000000616、1000000617、1000000618、1000000619
3.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4年6月3日
四、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5月15日。
经测算,本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成本合计为18,562.64万元,则2024-2028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测算见下表: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2026年 (万元) | 2027年 (万元) | 2028年 (万元) |
678.14 | 18,562.64 | 5,311.13 | 6,405.75 | 4,059.73 | 2,220.14 | 565.90 |
说明:
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