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莱: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超)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超)
2024年度,本人在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与要求,诚实、勤勉、尽职、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推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5次董事会,审议62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议案名称 |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4.19 |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军)》 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超)》 4、《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峰)》 5、《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6、《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7、《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1、《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2、《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4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14、《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8年战略规划纲要>的议案》 16、《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8、《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19、《公司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1、《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
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2、《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4、《关于聘任欧兰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5、《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4.26 |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8.28 |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聘任章增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选举项剑勇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10.28 |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5、《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13、《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11.28 | 1、《关于确定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3、《关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5、《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6、《关于废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10、《关于废止<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12、《关于调整<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13、《关于废止<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改<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15、《关于废止<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出席3次股东会,从未缺席。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会议3次,共审议10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议案名称 |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4.4.8 | 1、《关于公司2024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2、《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8年战略规划纲要>的议案》 3、《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4.10.22 |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2024.11.18 | 1、《关于确定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3、《关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 |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仅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召集并出席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四)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4年1月5日参加第一次专门会议
了解康德莱集团及各子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以及2024年的规划,考察
17、《关于修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18、《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19、《关于修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部分条款的议
案》20、《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名称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议案名称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8.16 | 1.《关于提名章增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提名项剑勇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
了公司587号工地以及华江路170号、171号办公场所的建设情况。对广西瓯文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影迈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康德莱制管有限公司等经营情况进行了探讨。
2、2024年4月15日参加第二次专门会议
讨论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了解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讨论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管的薪酬方案合理,无异议。
3、2024年10月22日参加第四次专门会议
讨论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以及广西瓯文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影迈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商誉评估计划,对评估计划无异议。
4、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履职情况
1、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合理性,以及是否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意见,认为相关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薪酬事项
2024年8月,公司董事会选举了副董事长并聘任了副总经理。本人对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进行审查,提名与选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与发放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4年度,在公司现场的办公时间为16日,并在会议中就讨论的事项提出意见与建议;另外,每季度参加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会议,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对现有问题的调整落实情况。经过实地调研,本人认为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对公司带来的影响,有序推进各事项的实施,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打
下坚实的基础。
(七)其他履职情况
1、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2024年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报告披露前,未发现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2、202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本人认真审阅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相关资料,并发表了意见,后续跟进利润分配进度,于2024年6月14日实施完成。
3、重大固定资产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进行了土地建设、制造场地升级、生产设备以及其他资产的投资;浙江康德莱进行了生产设备投入;广东康德莱及其子公司进行土地建设、生产设备以及政务设备的投入。以上投资是根据公司战略及产业布局需要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
4、董监高薪酬方案制定事项
本人认真审阅2024年董监高薪酬方案后,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该方案给出了意见,本人认为该薪酬方案有利于强化公司董监高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5、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与公司长期合作,熟悉公司情况,能够与公司相关部门有效且及时的沟通。其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6、担保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审议了2025年度担保预计。本人审核了担保方与被担保方的情况,评估了担保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及公司审议流程的合法合规,认为所有流
程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7、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公司将2022年股份回购方案中的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210,900股库存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人认为该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审议流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8、培训相关事项
为了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完成独立董事的工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参加了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与编制操作培训、上海辖区2024年第二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培训班(线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课程,并取得了相关证书。此外,本人还参加公司组织的新《公司法》的学习。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能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保持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经营。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出更多建设性、针对性的建议,更好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