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华集团: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8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3045期(以下简称 :“安盈添利”第3045期)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委托理财期限:18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3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008号、2024-012号及2024-017号公告。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50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6,91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691,000,000.00元人民币,期限为6年,扣除发行费用13,930,283.02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77,069,716.9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3月8日全部到位,公司已按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12日对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8]827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 2023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3-045)。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3045期 | 4,000.00 | 2.15%/2.4%/ 2.15%-3.95% | /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结构化安排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如有)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80天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 无 | 无 | / | 否 |
注: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3045期
受托方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3045期产品认购协议(产品代码:SREK04)》,具体内容如下表:
产品名称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3045期 |
产品代码 | SREK04 |
产品类型 | 本金保障型 |
挂钩标的 | 中证1000指数,(000852.SH) |
产品风险评级 | R1(低风险)(此为发行人内部评级) |
产品募集期(销售期) | 2024年3月28日 |
存续期起始日 | 2024年3月29日(如遇存续期起始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存续期起始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
期初观察日 | 预定为2024年03月29日,逢节假日或非交易日顺延。(若本期收益凭证募集期提前终止或延长,实际期初观察日以发行人网站公告为准;若挂钩标的在预定期初观察日发生对冲干扰事件,则实际期初观察日向后顺延至发行人实际完成挂钩标的头寸建仓日,到时以发行人网站公告为准。) |
期末观察日 | 预定为2024年09月24日,逢节假日或非交易日顺延(若本期收益凭证募集期提前终止或延长,实际期末观察日以发行人网站公告为准。) |
存续期到期日 | 2024年09月24日(如遇存续期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存续期到期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若挂钩标的在预定到期日发生对冲干扰事件,则实际到期日向后顺延至发行人实际完成挂钩标的头寸平仓日,到时以发行人网站公告为准。) |
产品存续期限 | 180天,即存续期起始日(含)至存续期到期日(含)的自然日天数。 |
投资收益率(年化) | 每份额投资收益率(年化)确定方式如下: (1)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在投资者投资周期内曾经高于“期初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的106%”,则本产品每份额投资收益率(年化)为2.4%;(2)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在投资者投资周期内未曾高于“期初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的106%”,且期末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低于“期初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的102%”,则本产品每份额投资收益率(年化)为2.15%;(3)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在投资者投资周期内未曾高于“期初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的106%”,且期末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位于“期初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的102%(含)与106%(含)之间”,则本产品每份额投资收益率(年化)=2.15%+0.45*(产品期末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产品期初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102%)。 注: 挂钩标的收盘价格: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在其网站(http://www.csindex.com.cn)公布的挂钩标的收盘价为准,并按照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当挂钩标的发生送转、拆分、合并或分红等情况时,登记机构将对本产品的期初观察日收盘价格采用向前复权的方法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以消除该事件对挂钩标的理论价格构成的稀释效应或者集中效应;除上述情形外,若发生其他具有类似影响或效果的情形,登记机构将本着公允原则自主确定期初观察日收盘价格的调整方法,并保留对于调整方法的最终决定权。 |
产品到期兑付金额 | 产品到期兑付金额=持仓份额*(1+投资收益率(年化)*投资者投资周期/365) 注:按照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
兑付资金到账日 | 存续期到期日后2个交易日内,逢节假日或非交易日顺延。 |
份额提前赎回 | 产品期限内,份额【不允许】提前赎回。 |
提前购回 | 产品期限内,份额【不允许】提前购回 |
份额转让 | 产品期限内,份额【不允许】转让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安盈添利”第3045期募集资金可作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运资金使用,也可用于购买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以及投资于存款、债券、资管计划、货币基金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产品为本金保障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公司选择的产品为本金保障型,风险等级低,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安盈添利”第3045期受托方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证券代码:600918)。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558,731.76 | 538,453.27 |
负债总额 | 199,127.64 | 198,838.63 |
净资产额 | 359,604.11 | 339,614.64 |
项目 | 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2年1-12月(经审计)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16.73 | 9,144.44 |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20,140.9万元的19.86%,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 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存机构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3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008号、2024-012号及
2024-017号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
1 | 保本浮动收益 | 2,500.00 | 2,500.00 | 10.76 | 0 |
2 | 保本固定收益 | 3,000.00 | 3,000.00 | 70.94 | 0 |
3 | 保本浮动收益 | 2,500.00 | 2,500.00 | 1.67 | 0 |
4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0.00 | 1,000.00 | 19.23 | 0 |
5 | 保本固定收益 | 4,000.00 | 4,000.00 | 59.51 | 0 |
6 | 保本固定收益 | 5,000.00 | 5,000.00 | 76.44 | 0 |
7 | 保本浮动收益 | 2,000.00 | 2,000.00 | 10.22 | 0 |
8 | 保本浮动收益 | 2,000.00 | 2,000.00 | 10.11 | 0 |
9 | 保本浮动收益 | 2,500.00 | 2,500.00 | 13.56 | 0 |
10 | 保本浮动收益 | 2,500.00 | 2,500.00 | 13.50 | 0 |
11 | 保本浮动收益 | 4,000.00 | 4,000.00 | ||
合计 | 31,000.00 | 27,000.00 | 285.94 | 4,00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9,00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2.68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0.64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4,000.00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6,000.00 |
总理财额度 | 10,000.00 |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