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华集团: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华集团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艾华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50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6,91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691,000,000.00元人民币,期限为6年,扣除发行费用13,930,283.02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77,069,716.9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3月8日全部到位,公司已按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12日对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8]827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9,556,791.29元,其中: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使用1,863,167.37元,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7,693,623.92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年度取得利息
收入23,165.32元,取得理财收益938,356.16元,支付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532.6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95,879,654.05元,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60,608,0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3,684,4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的自筹资金1,683,2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44,414,700.00元、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使用261,175,933.73元、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使用94,590,057.49元、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使用28,810,848.79元、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使用103,218,890.12元、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7,693,623.92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理财及利息收入52,025,698.26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28,438.43元,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187,322.76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695,879,654.05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77,069,716.98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8,809,937.07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51,997,259.83元、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187,322.76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发行名称 | 艾华可转债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18年3月8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69,100.00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1,393.03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67,706.97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59,632.29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9,955.68 |
| 暂时补流金额 | |
| 现金管理金额 |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2.84 |
| 其他-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318.73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5,202.57 |
| 其他-具体说明 |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市桃花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
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发行名称 | 艾华可转债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18年3月8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 | 18496001040006511 | 已注销 | |
|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 | 15000091464751 | 已注销 | |
|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市桃花仑支行 | 584671776193 | 已注销 | |
|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城支行 | 1912032029200190888 | 已注销 | |
|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 | 439899991010003066748 | 已注销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发行名称 | 艾华可转债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18年3月8日 | |||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 | 计划起始日期 | 计划截止日期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 10,000.00 | 保本理财 | 2024-3-21 | 2025-3-21 | 2024-2-28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 发行名称 | 艾华可转债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18年3月8日 | |||||||||
| 委托方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归还日期 | 尚未归还金额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利息金额 |
|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金添利”D472号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5,000.00 | 2024-4-23 | 2025-1-22 | 2025-1-24 | 2.5% | 93.84 | |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出具了鉴证结论:我们认为,艾华集团《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艾华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保荐代表人签字:欧阳刚
李荣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4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艾华可转债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18年3月8日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955.68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9,587.9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769.3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4.43%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1.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30,600.00 | 30,600.00 | 30,600.00 | 32,178.39 | 1,578.39 | 105.16 | 2021年3月 | 12,469.32 | 否 | 否 | |
| 2.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8,806.97 | 8,806.97 | 8,806.97 | 9,827.45 | 1,020.48 | 111.59 | 2021年9月 | 4,270.15 | 否 | 否 | |
| 3.叠层片式固态铝电 | 生产建设 | 是 | 10,800.00 | 3,049.40 | 3,049.40 | 186.32 | 3,049.40 | 100.00 | 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 | 是 | |
| 解电容器生产项目 | 用 | ||||||||||||
| 4.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17,500.00 | 17,500.00 | 17,500.00 | 14,763.36 | -2,736.64 | 84.36 | 2021年3月 | 10,574.01 | 是 | 否 | |
| 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是 | 9,769.36 | 9,769.36 | 9,769.36 | 9,769.3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合计 | 67,706.97 | 69,725.73 | 69,725.73 | 9,955.68 | 69,587.96 | -137.77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1)因2020年以来受市场环境的影响,宏观经济环境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电脑以及数字货币所需挖矿机市场需求发生波动。(2)因客户对新产品验证周期较长,尚未大量下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控制该项目投资进度。(3)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考虑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情况,基于审慎的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对“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延期至2025年4月。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主要应用市场竞争加剧,导致行业利润率下滑,低成本规模化不符合公司对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的战略市场定位,尽管公司未来有进一步投资建设的需求,但鉴于信息与通讯类市场客户具有准入门槛高(产品性能、品质一致性要求)、放量周期长的特点,确切的投资进程与完成时限尚无法确定,继续按原计划推进此项目不符合公司当前战略发展需要和整体利益。且公司现有的产能已经能够满足公司现有客户的订单需求。基于当前宏观经济波动环境下增强抗风险能力的考量,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资金投入计划进行了重新规划及讨论。因此,为了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发挥募集资金的最大价值,经审慎研究,公司终止“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公司会根据叠层的市场情况来调整投资,如有需求,会用自有资金继续进行投资。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11,039.03万元,其中: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6,060.80万元,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368.44万元,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168.32万元,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4,441.47万元。2018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1,039.03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0284号专项鉴证报告,同意置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决议通过本次置换,同时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亦出具同意置换的意见。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理财利息收入93.84万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和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合计33,187,322.76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严格控制募投项目成本,根据募投项目在具体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本着合理、有效及经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加强各项成本、费用控制,在保证募投项目品质及进度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开支;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了相应的理财收益。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1)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内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子公司新疆荣泽铝箔制造有限公司“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实际结余募集资金金额33,186,053.23元,已于2021年度在前述董事会决议后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于2021年9月结项,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269.53元,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公司决定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支付的剩余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事项免于履行审议程序。“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实际结余募集资金金额1,269.53元,已于2021年度在前述董事会决议后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实际结余募集资金金额9,769.36万元,已于2025年4月在前述股东会决议后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注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万元
| 发行名称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募投项目性质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时间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 | 补流 |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益阳 | 9,769.36 | 9,769.36 | 9,769.36 | 9,769.3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5-3-14 | 2025-3-31 |
| 合计 | 9,769.36 | 9,769.36 | 9,769.36 | 9,769.36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主要应用市场竞争加剧,导致行业利润率下滑,低成本规模化不符合公司对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的战略市场定位,尽管公司未来有进一步投资建设的需求,但鉴于信息与通讯类市场客户具有准入门槛高(产品性能、品质一致性要求)、放量周期长的特点,确切的投资进程与完成时限尚无法确定,继续按原计划推进此项目不符合公司当前战略发展需要和整体利益。且公司现有的产能已经能够满足公司现有客户的订单需求。基于当前宏观经济波动环境下增强抗风险能力的考量,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资金投入计划进行了重新规划及讨论。因此,为了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 ||||||||||||||
| 发挥募集资金的最大价值,经审慎研究,公司终止“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公司会根据叠层的市场情况来调整投资,如有需求,会用自有资金继续进行投资。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