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股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目录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6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欢迎您参加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1日14点00分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268号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主持人:施君董事长
四、会议议程
1. 宣读到会股东人数、代表股份及会议的合法性。
2. 宣读大会议程。
3. 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4. 审议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案;议案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及讨论。
6. 投票表决。
7.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8. 宣布表决结果。
9. 宣布股东大会决议。
10.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 会议结束。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规则如下: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二、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每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就每一议案发言不超过1次,每次发言不超过3分钟。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报告,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三、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设计票人、监票人四名,其中律师一名,股东代表二名,监事代表一名。表决结果由计票人、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并签名。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不使用本次大会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夹写规定外文字或填写模糊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六、在大会期间离场或不参与投票者,作弃权处理。
七、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促进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议案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