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股网  2024-04-19  至正股份(603991)公司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作为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中审亚太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亚太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亚太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亚太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审亚太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3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亚太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