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霖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15  松霖科技(603992)公司公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98号(松霖科技园)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56,493,05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88.898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由公司

董事长周华松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吴朝华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高管均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56,493,058100.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17,800100.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戴林璇、黄文颢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