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钼业: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对应权益分配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23—032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对应权益分配期业绩
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对应权益分配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1年5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
计划”)。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及《关于修订<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因参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原激励对象吴一鸣女士离职,公司将吴一鸣女士持有的未归属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经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的符合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周俊先生,并相应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换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于2021年6月17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洛阳钼业关于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5)。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名下之日(即2021年6月17日)起计算;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名下之日(即2021年6月17日)起计算;标的股票锁定期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权益将依据公司设定的业绩目标考核结果分三期分配至持有人,每期分配比例分别为30%、30%和4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2022年度对应权益分配期的考核条件达成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对应权益分配期业绩考核,即以(1)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剔除货币资金(含RMI))不高于60%;(2)以2020年业绩为基数,2022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年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本员工持股计划四名激励对象袁宏林先生、李朝春先生、孙瑞文先生、刘达军先生的第二个权益分配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24个月后(即2023年6月17日后),第二个权益分配期的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本员工持股计划增补的一名激励对象周俊先生的第一个权益分配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后(由于其系承继已离职激励对象的激励份额,相关权益分配期相应顺延一年,即其第一个权益分配期为2023年6月17日后),第一个权益分配期的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审)字(23)第P02013号《审计报告》的相关审计数据,同时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四名激励对象袁宏林先生、李朝春先生、孙瑞文先生、刘达军先生在第二个权益分配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该四名激励对象第二个权益分配期于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考核指标均已达成,当期解锁系数为100%;具体内容如下:
考核指标 | 完成情况 | 考核结果 | |
公司考核指标 | (1)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剔除货币资金(含RMI))不高于60%; | 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剔除货币资金(含RMI))为45.13%。 | 达成 |
(2)以2020年业绩为基数,2022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年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 | 2022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年度复合增长率为51.66%。 | 达成 | |
个人层面 |
个人考核指标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个人年度考核评为优秀及以上。
上述4人均享有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参与人员2022年度个人考核结果均为优秀及以上,满足达标要求。 | 达成 |
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增补激励对象周俊先生自2022年6月10日受让取得原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相关份额及对应权益,周俊先生的考核年度为2022年度-2024年度,根据上述审计报告及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周俊先生的考核结果,周俊先生在公司2021年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权益分配期于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考核指标均已达成,即其个人当期解锁系数为100%。具体内容如下:
考核指标 | 完成情况 | 考核结果 | |
公司考核指标 | (1)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剔除货币资金(含RMI))不高于60%; | 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剔除货币资金(含RMI))为45.13%。 | 达成 |
(2)以2020年业绩为基数,2022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年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 | 2022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年度复合增长率为51.66%。 | 达成 | |
个人层面 |
个人考核指标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个人年度考核评为优秀及以上。
周俊先生均享有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其2022年度个人考核结果均为优秀及以上,满足达标要求。 | 达成 |
综上,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有激励对象于2022年度对应权益分配期的考核条件均已达成。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之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以将相应权益分配期内解锁的份额及附属的权益归属于激励对象个人。解锁份额如下:
序号 | 持有人 | 职务 | 份额 |
1 | 孙瑞文 | 总裁 | 10,800,000 |
2 | 袁宏林 | 董事长 | 4,807,972 |
3 | 李朝春 | 副董事长、首席投资官 | 4,500,000 |
4 | 刘达军 | 总裁助理 | 4,500,000 |
5 | 周俊 | 副总裁 | 4,500,000 |
合计 | 29,107,972 |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激励对象于2022年度对应权益分配期的考核条件均已达成。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4〕33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
及《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及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均已达成,本次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权益分配期解锁事项。
五、本期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上述敏感期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