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金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13  甬金股份(60399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债券代码:113636 债券简称:甬金转债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

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3月12日,本次回购事项期限届满,本次回购事项累计回购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份14,700,227股,购买的最低价为13.54元/股,最高价为23.37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5%,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8,854.1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 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的权益,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2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2023年9月13日至2024年3月1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92)。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一)2023年10月1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2023年10月1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二)2024年3月12日,本次回购事项期限届满,本次回购事项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700,227股,购买的最低价为13.54元/股,最高价为23.37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5%,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8,854.1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四)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内部核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将于2024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14,700,227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回购前本次回购后本次注销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062,8790.281,062,8790.281,062,8790.2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80,317,24499.72380,317,31699.72365,617,08999.71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08,725 注10.5316,708,9524.382,008,7250.55
三、总股数381,380,123100.00381,380,195 注2100.00366,679,968100.00

注1: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了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3年2月21日,公司已完成该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008,725股(详见《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注2: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甬金转债”共计转股72股。

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14,700,227股,本次注销14,700,227股。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366,679,968股。公司已回购股份剩余2,008,725股,根据前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剩余已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编号2023-010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披露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特此公告。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