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金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佩凤女士于2024年8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40030号)。因其涉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曹佩凤女士立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立案调查期间,曹佩凤女士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