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金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5-04-22  甬金股份(603995)公司公告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4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7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8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9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20

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 21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2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议案 ...... 23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股东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十六、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表决方式及参会手续等事宜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5月6日14:00会议地点:浙江省兰溪市灵洞乡耕头畈999号公司会议室见证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议案八、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议案九、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十、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发言、讨论。

五、推选现场计票、监票人。

六、现场股东投票表决并计票。

七、休会,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合并。

八、复会,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的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编制了《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披露的相关报告内容。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秉承“团结、高效、务实、发展”的企业精神,坚持“打造全球最具竞争力的企业”目标,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现就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经营工作回顾

(一)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在面对不锈钢行业国内外严峻复杂的形势下,公司经营层积极应对挑战,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实现了稳健的发展。在产品开发、市场拓展、低碳发展、数字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进步,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迈出了新步伐。2024年全年生产入库冷轧不锈钢331.63万吨,同比增长16.95%,销量331.39万吨,同比增长17.52%,实现营业收入4,186,084.33万元,同比增加4.98%,归母净利润80,523.30万元,同比增加77.75%;公司资产总额1,440,359.69万元,同比增加14.47%;归母净资产573,094.57万元,同比增加10.30%。

(二)稳健规范内部控制

公司经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规范各子公司业务行为,重点关注关联方核查,强化流程管理与报送披露工作。密切关注控参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重大事项、运营风险等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为全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参考。开展财务系统全面信息化和业务系统对接工作,从财务状况、业务流程、制度执行等方面,推进标准化建设,有效防控风险。

(三)有效管理投资者关系

公司持续建立高效的沟通互动机制,积极创新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2024年,公司通过线上线下接待各类投资者调研共

计110余次,与投资者来电交流共计700余次,在上交所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网络提问64条,通过多渠道及时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回应投资者关切问题。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相关董事和高管出席了会议并详细回复了投资者提问,向资本市场如实传递公司的信息,并让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增强投资信心。

二、2024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各位董事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开展工作,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2024年,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相关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五届第四十六次2024.3.281、《关于不向下修正“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
第五届第四十七次2024.4.15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13、《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4、《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5、《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16、《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贷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17、《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8、《关于2024年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19、《关于2024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20、《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22、《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2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4、《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5、《关于可转债转股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6、《关于前期股票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7、《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28、《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9、《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3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1、《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3年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2、《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24、《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25、《关于可转债转股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6、《关于前期股票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7、《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28、《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9、《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3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31、《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3年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2、《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第四十八次2024.4.1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五届第四十九次2024.4.28《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第一次2024.5.8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4、《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5、《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6、《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7、《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8、《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9、《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10、《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六届第二次2024.7.26《关于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投资开展新项目的议案》
第六届第三次2024.8.7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第四次2024.10.25《关于不向下修正“甬金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第六届第五次2024.10.29《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运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顺利完成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对公司内控情况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进行了解,并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情况,向公司董事会就未来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项目投资等提出了专业意见。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对象进行了统一的考核。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研究和审查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激励机制方面的科学性。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推动董事成员多元化,持续研究与关注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综合考虑候选人技能及知识、专业背景、行业经验、性别及其他特质,选择具有多元背景的人士参与公司决策。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主要对公司股份回购、募集资金的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四、2025年度主要工作计划2025年的生产经营目标为:在加速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大背景下,大力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吨钢能耗,提高单位产量,计划全年不锈钢加工380万吨,预计实现营业收入预计450亿元至500亿元,同比增长约9.10%至20.40%,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非后净利润预计6.90亿元至7.50亿元,同比增长约1.70%至

10.54%。同时紧抓各项目建设,力争按计划竣工投产。

为实现上述各项目标,2025年度,董事会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董事会将大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25年,董事会要团结公司经营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通过向内挖掘潜力,继续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严守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质量管理这三条红线;严格管控风险,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上市公司规范运营和市值管理工作。

(二)继续提升规范化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要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赋予的职责,确保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优化公司的治理机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理企业;优化内部控制流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继续强化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不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四)继续保持行业竞争力

公司在专注冷轧不锈钢加工业的同时,已经将自身成本管控、精细管理的能力复制到下游不锈钢水管、高端层状金属复合材料、柱状电池外壳专用材料和钛材等领域,实现了产业链整合。公司已在国内冷轧不锈钢行业保持了较高的竞争力,并在海外市场拓展了品牌影响力。未来,公司董事会亦将继续关注公司国际

业务情况,参与相关行业的上下游的整合,以资本为纽带,打造高效的国际产业供应链。

2025年,站在新的起点,在新的形势下,公司全体董事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握大势,抢抓机遇,合理配置资源,提升发展质量,改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推动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避免资产及财务管理风险而努力,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组织监事会会议,列席了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会议召开日期议案名称
第五届第二十五次2024.3.28《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
第五届第二十六次2024.4.15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9、《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1、《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12、《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五届第二十七次2024.4.1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五届第二十八次2024.4.28《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第一次

第六届第一次2024.5.8《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六届第二次2024.8.7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第三次2024.10.29《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决策程序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编制的年度、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并结合日常掌握的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比较健全,制度较完善,财务运作基本规范,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未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结论,所涉及事项客观、公允、完整。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2023年度、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重点关注资金投向的合法、合规性,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况。

(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执行情况,评价客观、真实。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对内部控制审计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及时分析和落实整改,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三、监事会对2025年的工作安排

2025年,公司监事会成员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公正办事,履职尽责。同时,监事会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与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增强自律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2025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合规动作,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不定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审阅账务报告,对公司的账务动作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4、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和信息披露的关注。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其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的相关报告内容。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的项目规划、行业景气度及宏观经济形势,对公司2025年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披露的相关报告内容。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80,523.30万元,按照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10%计提了法定盈余公积4,609.91万元,母公司历年累计滚存可供分配利润共计人民币115,747.86万元,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近年来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需要的前提下,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截至2025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365,617,196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08,725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1,804,235.5元,占2024年归母净利润的22.58%。

如在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披露的相关报告内容。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由其所任公司具体职务及相应职务的考核要求决定,不领取董事、监事津贴。2025年独立董事津贴为16万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八

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2024年度的担保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项目规划、资金需求,2025年公司预计为子公司借款担保敞口余额累计不超过45亿元(含存量及2025年预计新增,包括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7亿元,两者担保额度可以进行内部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被担保对象包括公司现存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江苏甬金、福建甬金、青拓上克、广东甬金、甘肃甬金、越南甬金、江苏镨赛、银羊管业、民乐管业及其子公司、中源钛业、佛山甬金、靖江甬金、越南新越、浙江镨赛、攀金新材、泰国甬金等)以及公司未来新设或收购的子公司。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公司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该等授权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披露的相关报告内容。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九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表现、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以及该事务所与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经审计委员会确认,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披露的相关报告内容。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十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其他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披露的相关报告内容。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