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中新1:关于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7  退市中新(603996)公司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变更基本情况

(一) 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 变更方式

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持有的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5,000,000股限售股票经司法拍卖,使得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产业集团变更为自然人齐杏发,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拍卖所得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拍卖事项后续将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

二、 变更后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姓名国籍住所是否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齐杏发中国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三、 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原因暨对公司的影响

因产业集团持有公司的55,000,000股限售股票经司法拍卖成功,使得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此次股权变更事项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仍处于停滞状态。

四、 其他事项

(一) 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齐杏发将在完成股票过户手续后第一时间披露
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已披露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008

(二) 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变更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批准部门不适用
批准程序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不适用

(三) 限售情况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收购人持有的公众公司股份,在收购完成后的 12个月内不得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除外。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或者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减持股份。公司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处于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

(四) 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变更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