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27日,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王义平先生、王继民先生、张思俊先生以视频接入的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义平先生召集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