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关于东证继涵减持可转债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30  继峰股份(603997)公司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证继涵减持可转债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定向可转债大宗交易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证继涵”)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弘集团”)、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 Ltd.(以下简称“Wing Sing”)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6.69%减少至55.10%。

? 2023年6月28日,东证继涵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定向可转债313.66万张,占“继峰定01”发行总量的78.42%。

2023年6月29日,公司收到大股东东证继涵通知,东证继涵于2023年6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定向可转债313.66万张,占“继峰定01”发行总量的78.4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定向可转债减持、公司可转债转股稀释,东证继涵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权益变动比例达1.59%。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姓名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1551
基本信息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6月28日
权益变动明细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减持股数变动比例 (%)
大宗交易减持2023年6月28日定向可转债313.66万张/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股东减持承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及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东证继涵及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比例为56.69%;本次权益变动后,东证继涵及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55.10%。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前,东证继涵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实际持股比例)本次变动前持有权益 (合并计算股份与可转债可转股股份后的权益比例)
股数占总股本比例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继弘集团无限售条件股份26,925.6623.91%26,925.6622.97%
东证继涵无限售条件股份20,490.4518.19%24,840.7921.19%
Wing Sing无限售条件股份14,688.0013.04%14,688.0012.53%
合计62,104.1155.14%66,454.4556.69%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东证继涵及一致行动人权益比例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继弘集团无限售条件股份26,925.6623.89%
东证继涵无限售条件股份20,490.4518.18%
Wing Sing无限售条件股份14,688.0013.03%
合计62,104.1155.10%

注1:截止2023年6月27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12,718.72万股。注2:上述数据差异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