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dx.gubit.cn  2023-08-05  继峰股份(603997)公司公告

股票简称:继峰股份 证券代码:603997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继峰股份股票代码:603997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三人一致行动人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官塘河路18号2幢1号305-1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官塘河路18号2幢1号305-1权益变动性质:1、定向可转债转股致使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股份、定向可转债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8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1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 10

四、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 ...... 12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3

备查文件 ...... 14

一、备查文件 ...... 14

二、置备地点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7

第一节 释 义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继峰股份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义务人继弘集团、Wing Sing、东证继涵
本报告书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继弘集团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东证继涵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Wing Sing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 Ltd.
继恒投资宁波继恒投资有限公司
可转换债券、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权益变动上市公司定向可转债转股使继弘集团、Wing Sing、东证继涵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并东证继涵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定向可转债导致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由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继弘集团

企业名称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3日
注册资本1,700万人民币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期限2011年04月13日2031年04月12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官塘河路18号2幢1号305-1
法定代表人邬碧峰
主要股东王义平、邬碧峰、王继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570538988E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控股公司服务;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皮革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讯设备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渔业机械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东证继涵

企业名称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2日
合伙期限2017年12月12日至2047年12月11日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1551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继恒投资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220,1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GBDN83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Wing Sing

企业名称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 Ltd.
成立日期2004年7月22日
住所Level 5, Development Bank of Samoa Building, Beach Road, Apia, Samoa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1、王义平

姓名王义平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92119610330****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华泰街
通讯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17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邬碧峰

姓名邬碧峰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92119621110****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华泰街
通讯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17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3、王继民

姓名王继民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90219861027****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
通讯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17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王义平与邬碧峰系夫妻关系,与王继民系父子关系,三人系一致行动人。邬碧峰持有Wing Sing 100%股份。王义平、邬碧峰、王继民共持有继弘集团100%股份,并通过继弘集团持有继恒投资100%股份,通过继恒投资持有东证继涵53.49%股份。继恒投资系东证继涵执行事务合伙人。综上,Wing Sing、继弘投资、东证继涵均受王义平、邬碧峰、王继民控制,系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人之间的股权关系如下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东证继涵、Wing Sing未来12个月存在减少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继弘集团未来12个月没有减少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64,354.11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7.40%,持有公司定向可转债“继峰定01”的数量为350.40万张,合并计算股份与定向可转债可转股股份后的权益比例为59.0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具体权益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实际持股比例)本次变动前持有权益 (合并计算股份与可转债可转股股份后的权益比例)
股数占总股本比例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继弘集团26,925.6624.02%26,925.6622.97%
东证继涵22,740.4520.28%27,600.3623.54%
Wing Sing14,688.0013.10%14,688.0012.53%
合计64,354.1157.40%69,214.0259.04%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2月4日披露了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持股数量、种类和比例与上表相同。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被动稀释和大宗交易减持。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1、被动稀释情况

公司发行的定向可转债“继峰定01”(转债代码:110801)自2021年2月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自2022年12月26日起挂牌转让。截至2023年8月2日,

公司定向可转债“继峰定01”已累计转股3,379.61万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5,058.25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继弘集团、东证继涵及Wing Sing在上述过程中,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相应被稀释。

2、主动减持情况

东证继涵自2023年6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2,250.00万股,占当时总股本的2.00%。自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6月28日,累计减持公司定向可转债350.40万张,占“继峰定01”发行总量的87.60%。

3、因被动稀释和主动减持,继弘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东证继涵、Wing Sing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由59.04%减少至53.98%,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达到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62,104.11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3.98%。具体权益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继弘集团26,925.6623.40%
东证继涵20,490.4517.81%
Wing Sing14,688.0012.77%
合计62,104.1153.98%

四、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继弘集团、东证继涵及Wing Sing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除对外质押之外,无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继弘集团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6,200.00万股,Wing Sing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8,900.00万股,东证继涵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0股。继弘集团、东证继涵和Wing Sing合计质押股份总数为25,1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82%。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交易 时间交易 方式交易价格区间交易数量占目前总股本比例交易 种类
1东证继涵2023年6月大宗交易减持13.02元2,250.00万股1.96%A股
2东证继涵2023年2-6月大宗交易减持191.40元 -208.04元350.40 万张/定向可转债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和上市公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邬碧峰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章):王义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 Ltd.

法定代表人(签章):邬碧峰

2023年8月4日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邬碧峰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章):王义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 Ltd.

法定代表人(签章):邬碧峰

2023年8月4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17号
股票简称继峰股份股票代码60399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官塘河路18号2幢1号305-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155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 Ltd.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Level 5, Development Bank of Samoa Building, Beach Road, Apia, Samoa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定向可转债转股导致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继弘集团 持股数量: 26,925.66万股 持股比例: 22.97% 东证继涵 持股数量: 27,600.36万股 持股比例: 23.54% Wing Sing 持股数量: 14,688.00万股 持股比例: 12.53% 合计持有股份:69,214.02万股 持股比例:59.0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继弘集团 持股数量: 26,925.66万股 变动数量: 0万股 变动比例: 0.43% 东证继涵 持股数量: 20,490.45万股 变动数量: -7,109.92万股 变动比例: -5.74% Wing Sing 持股数量: 14,688.00万股 变动数量: 0万股 变动比例: 0.24% 合计持有股份:62,104.11万股 持股比例:53.98% (前次权益变动时,合并计算股份与可转债可转股股份后的权益比例高于股份比例,按合并继峰与可转债可转股份的权益比例计算,本次权益变动时,股份比例高于合并计算股份与可转债可转股股份后的权益比例,按照股份比例计算,故导致继弘集团、Wing Sing拥有的权益比例较前一次权益变动时增加)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 2023年8月2日 方式: 被动稀释及主动减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