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继峰股份(603997)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3997 公司简称:继峰股份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继峰股份603997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杰潘阿斌
电话0574-861637010574-86163701
办公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17号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17号
电子信箱ir@nb-jf.comir@nb-jf.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6,602,902,660.1115,453,539,744.237.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34,996,489.443,455,499,165.2910.98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0,435,773,496.528,432,566,085.3923.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441,913.64-168,278,355.63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5,071,299.81-175,972,603.92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4,391,513.63114,300,443.78148.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2-3.64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15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0.15不适用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7,87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3.70269,256,5970质押179,600,000
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8.04204,904,47900
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 LTD.境外法人12.93146,880,0000质押97,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3014,732,746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1412,945,035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汇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0812,315,455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其他1.0612,000,00000
国寿安保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国寿安保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其他0.9610,857,468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9310,583,4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优企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9310,570,1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前10名股东中的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Ltd.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义平、邬碧峰夫妇及其子王继民控制的企业,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上述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其余股东,公司未知其关联关系或是否是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