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定向可转债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2  继峰股份(603997)公司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定向可转债比例变动

达到10%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定向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28号)核准,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向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了4,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其持有的宁波继烨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可转债面值为100元/张,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期限6年。

上述定向可转债于2019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登记工作,转债简称“继峰定01”,转债代码“110801”。可转债“继峰定01”于2021年2月5日开始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并于2022年12月26日解除限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二、定向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情况

2023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理成”)通知,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10月9日,上海理成将797,300张可转债“继峰定01”转换成公司股份,可转债转股使其持有“继峰定01”的比例减少19.93%。截止2023年10月11日,上海理成仍持有公司可转债“继峰定01”数量784,000张,占“继峰定01”发行总量的19.60%。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